在船舶领域,燃气轮机特别适用于作为以下 3 类舰船的主机:常规排水型舰艇,包括轻型航空母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两栖攻击舰、高速导弹艇等;特种高性能舰船,包括水翼艇、气垫船、小水线面双体船;快速军辅船,包括快速运输舰、快速支援舰等。目前,在各国的航空母舰、巡洋舰、驱逐舰以及护卫舰中约有 3/4 的舰船采用了燃气轮机动力装置。按装船燃气轮机的台数统计,前 4 位依次为驱逐舰、护卫舰、气垫船、巡洋舰;按装船的燃气轮机总功率计依次为护卫舰、驱逐舰、气垫船、快艇;按装燃气轮机的船数计依次为护卫舰、驱逐舰、气垫船、快艇。从统计结果可见,驱护舰、气垫船、高速艇是船用燃气轮机的主要市场。船用燃气轮机在军船上的应用数量明显大于民船应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