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真正的细节体现在ORFS协议。因此,我们认为,审 慎考虑和起草ORFS协议很重要。这也解释了为何大多数 的司法管辖区都规定,律师有义务在订立ORFS协议前, 提醒其当事人有取得独立法律意见的权利。 什么类型的ORFS? 如果案件 败诉,无 取决于司法管辖区的不同,当事人可使用不同类型的 同类型的ORFS。 诉,财务利 对于什么是成功的结果,这将取决于ORFS协议的起草方 式。假如争议涉及到损害赔偿的量化,如能避免支付超过 某个限额的损害赔偿,这对被告人而言就是成功的结果。 同理,只有当申索人能够讨回超过某个限额的损害赔偿 时,这才有可能是对原告人而言的成功的结果。不过,完 全避免争议也可能是一种成功的结果。《新加坡法律职业 供使用是其中一个考虑因素。 法案》明确规定,CFA可以规定支付与预先咨询和申索和 解有关的报酬和费用,哪怕最终没有启动诉讼程序。 的另一个要点,即,在订立ORFS 协议时,您应确保不仅 仲裁地法律允许ORFS,而且裁决的强制执行地法律也允 什么是DBA下的财务利益? 许ORFS。在不允许使用ORFS 或不允许使用某种类型的 ORFS的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存在裁决被拒绝强制执行 财务利益通常是指收到的金钱损失赔偿,但是,它可能有 的风险。“公共政策”理由(被当作拒绝强制执行的理 更为宽泛的适用范畴。在香港,它已在《仲裁条例》第 由)可能会是引起这一顾虑的根源。如果强制执行地法律 98ZA条被定义为“金钱或金钱等值物”。因此,如果申 并不允许ORFS,当事人应在于仲裁地订立ORFS 协议之 前咨询法律顾问并考虑这一问题。 产(权利)、或和解款,这些同样也可以算作“财务利 在结果出来前终止委托的话,应支付哪些 除了允许使用的ORFS类型外,我们也注意到适用于成功 收费/DBA费用的不同上限。在订立ORFS 协议时,当事 人应当知悉律师可收取的最高成功收费。 假如费用的支付“与结果有关”,那么,如果律师-当事 人的委托关系在案件结果出来前结束,则发生什么情况? 上文所讨论的立法规定须列出ORFS付款机制。但是,立 法中未必载有处理终止的条文。请留意这一不确定性,但 或行为不合理时,有权终止ORFS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