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近岸海域 1.2.1总体情况 2025年,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4.9%,比 2024年上升1.2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0%,比2024年下降0.6个 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2016一2025年,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由72.9%升至84.9%, 上升12.0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由11.3%降至8.0%,下降3.3个百 与2024年相比,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和广西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 比例有所上升,天津、江苏、广东和海南基本持平,河北和山东有所下降; 辽宁、上海、浙江和广东近岸海域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有所下降,福建、广 西和海南基本持平,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