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采购的缺陷。正如前面所讨论的,迫切需要大幅加强公共采购流程,尤其是在制度能力、市场实践和 诚信系统方面,而不仅仅是在立法安排上。鉴于公共采购与公共财务管理系统之间的密切联系,加强公共 采购系统的工作不应拖延。 预算的可信性。年度预算必须是可信的,并且必须被证明是中期财政框架(MTFF)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虽然这种情况在发展中成员国中并不算非常严重的失误,但需要更多注意的是严格应用用于控制拖欠付款 的规则,以及改革采购流程。财政报告也可以得到改善,特别是在透明的方式下提供财政风险分析 它确保政府的行政部门对其财务管理负责,特别是在支出拖欠这一关键领域。虽然监督机制,如国家审计 机构和公共账户委员会,名义上存在,但它们的问责能力常常受到系统性弱点和政治现实的组合所削弱 国有企业改革和政治意愿。由于国有企业通常是发展中国家支出过载的中心,它们的改革占据了政策制定 者的思考。国有企业是重要的经济主体和更广泛公共财政管理环境中的关键组成部分。由于它们通常在商 业目标和公共政策的交叉点上运作,因此它们的治理、财务报告和问责机制带来了独特的财政风险。国有 企业改革的中央挑战不仅仅是技术或财务问题,根本上是治理和政治意愿的问题。即使存在正式的制衡机 制,比如公司治理法或在国会提交年度报告的要求,没有相应的政治意愿去实施,这些也会变得无效。因 此,如果立法者没有因政治考量而抓住机会责问国有企业,那么拥有足够的机会也毫无意义。未能执行后 果是进行有意义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更广泛的公共财政管理和支出管理的中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