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运营端看,可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采取“批发+零售”商业模式。业务结构看,数据中心运营商夯实主机托管、服务器出租等业务基础,并在基础业务产品之上向客户提供网络安全、数据应用、运行维护等增值业务。业务模式看,批发型运营商通过自建大型数据中心向下游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与大客户绑定,通常按模块单元或整个数据中心模块向外租赁;零售型运营商建造高标准数据中心后,通过市场销售以机柜为单位向外提供租赁服务,面向中小客户群。运营商从事数据中心业务均需申请IDC许可证。业务特点看,客户能避免前期高额硬件投入,资产较轻,灵活性更强,可购买服务多元化,进而数据中心运营商拥有较强客户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