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情况。截至2024年底,共有95个国家(地区)在 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38.0万件,占国外在 华发明专利有效量的40.8%。国外在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 效发明专利中,日本以12.0万件位居首位,美国(11.1万件) 紧随其后,韩国(4.8万件)、德国(2.7万件)分列第3和 第4位,前4国家合计占国外在华的80.6%。开曼群岛(1.2 万件)、荷兰(9075件)、法国(8038件)、新加坡(6525 件)、瑞典(6369件)、瑞士(6216件)进入前10。国外 在华前10国家(地区)中,从产业结构看,新加坡(97.2%)、 开曼群岛(73.9%)、韩国(51.9%)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 专利有效量占在华发明专利有效量的比重超过一半,美国 (48.6%)、荷兰(43.2%)、瑞典(43.1%)超过40.0%。 从同比增速看,前10国家(地区)中,新加坡(+43.8%)、 瑞士(+26.3%)、德国(+12.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