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31 日,商务部正式公告公布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的裁定,调查机关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以“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其中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 3 年,自 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其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进口牛肉未超出规定数量的进口经营者(包括巴西、阿根廷、乌拉圭、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进口牛肉时,按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缴纳关税,上一年度内未使用完的配额数量不结转至下一年度,自进口牛肉达到规定数量的第 3 日起(含当日),应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 55%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