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在提升投资便利性方面成效显著。马来西亚则凭借稳定的政策环境 和持续优化的服务体系,保持稳定吸引力。第二梯队中的越南和印尼近年来在 政策改革和开放措施上取得积极进展,而越南尽管外资审查趋严,也在RCEP 框架下加快了市场开放步伐。印尼虽推出多项投资促进政策,但仍面临本地化 要求和用工限制等障碍。菲律宾则通过放宽外资准入政策,显著改善了投资环 境,逐步向第二梯队靠拢,投资吸引力呈上升趋势。 强、弱者待振”的结构性格局。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凭借制度成熟、治理 高效和基础设施完善,始终处于区域投资吸引力的前列;越南和印尼等新兴经 济体则在持续改革中逐步改善营商条件,与第一梯队的差距正在缩小。然而, 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文莱等国家仍面临诸多结构性障碍,包括基础设施薄弱、 行政效率低下、准入门槛较高、审批流程冗长以及政策稳定性不足,这些问题 显著削弱了其对外资的吸引力。要推动区域投资环境整体跃升,东盟需在提升 政策可预期性、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和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 持续加大改革力度,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更强的制度支撑与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