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华实施并购投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20条举措回应了外资企业的核心关切。这不仅是政策清单,更是中国从“准入开放”向“运营便利”深化的一整套系统性安排。
稳外资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与总体框架
2025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旨在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行动方案覆盖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四大板块,共20条具体举措。
方案的核心逻辑是从“能不能投”转向“投得顺不顺、留不留得住”。在前期已基本解决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的基础上,2025年的政策重心转向运营便利化、投资促进精准化和服务保障系统化。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确保2025年内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有序扩大自主开放
电信、医疗、教育领域开放试点
方案支持试点地区抓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式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适时进一步扩大电信、医疗领域开放试点,研究制定有序扩大教育、文化领域自主开放实施方案。在北京等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已取消。生物医药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研究完善医药领域开放政策,便利创新药加快上市。
制造业全面开放与服务业试点示范
方案要求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严格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资准入实施管理。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扩大开放。同时,支持北京示范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赋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重点领域开放举措优先在试点示范地区试验。
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
方案明确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总部型机构提供便利。此前,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进行股权投资受到严格限制,这一政策调整显著拓宽了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同步优化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相关规定,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相关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外资企业待遇。
便利外国投资者并购投资与扩大鼓励目录
方案提出在外商投资法框架下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完善并购管理范围,降低跨境换股门槛等。同时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优化外商投资结构,促进外资服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支持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已于2025年12月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增强开放平台效能与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与开发区改革
方案提出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的政策文件,在要素保障、重点领域开放、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等方面出台新举措。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与外资企业融资
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本国产品标准的三项核心条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和关键工序符合要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本国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在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重点外资企业贷款需求调研,引导各类基金与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
政策的创新性与实效分析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创新性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制度突破——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贷款限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外资投资性公司的资金来源约束。二是规则优化——便利外国投资者并购投资、降低跨境换股门槛,打通了外资进入存量市场的关键通道。三是标准对接——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三项举措分别对应了外资进入的“资金端”“交易端”和“市场端”,形成从入口到运营再到退出的全链条政策闭环。
稳外资20条的落地标志着中国外资政策正从“消除准入障碍”转向“提升运营效率”,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对于跨国企业而言,理解这套政策组合的内在逻辑,比逐条解读具体条款更具战略意义——中国市场的吸引力正在从“市场规模”本身,转向“制度确定性+运营便利性”的系统性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