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指南》在苏州发布、江苏省首部低空经济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审议通过、28项低空经济领域地方标准获批立项——苏州正从政策、法规、标准三个维度系统构建低空经济发展的制度底座。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这份报告,系统呈现了苏州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化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
苏州低空经济的顶层设计与制度框架
政策体系:实施方案+发展规划+促进条例
苏州出台《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苏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明确推进无人机起降点建设,完善通信、监控、低空气象监测网络等运行保障设施。2025年6月,江苏省内首部针对低空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审议通过,条例明确按照“市域统筹、县区协同、集约高效、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与低空数字底座,实现实景三维、低空空域等数据的统一汇聚。
一中心、一平台:飞行服务中心+服务监管平台
苏州已建成“一中心、一平台”——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和低空服务监管平台。飞行服务中心可提供15项空域协同管理服务,监管平台已协助批复空域63块、申请航线333条,实现了低空飞行的全流程管控。这一基础设施体系为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与平台支撑。
标准体系建设——12项已发布、28项立项
全国首个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指南
2025年2月,苏州发布全国首个《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测试指南》,围绕通信、导航、监视、气象、反制、电磁监测和噪声监测等7大类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明确了导航服务覆盖率、监视概率、示警距离、气象服务更新频率等57种设施推荐测试指标,基本涵盖各类基础设施的主要性能指标。
已发布12项地方标准
苏州已发布12项低空经济领域地方标准,涵盖通信接入、机巢管理、数据报送、电子围栏等关键环节。DB3205/T 1144-2024《低空5G通信基站建设要求》规范低空5G通信基站的规划、建设和运维;DB3205/T 1145-2024《低空航空器通信接入要求》对低空飞行器通信设备、通信频谱、通信协议以及通信专网接入提出要求;DB3205/T 1146-2024《微轻小型无人机机巢通用管理要求》规定无人机机巢的设备管理、身份识别、安全要求;DB3205/T 1148-2024《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数据报送规范》规范无人机飞行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报送流程;DB3205/T 1149-2024《低空飞行电子围栏设置规范》规定低空飞行电子围栏的技术要求和设置标准。
低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
四级分类体系与差异化布局
2025年5月,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苏州市低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针对固定翼飞机、直升机、eVTOL、无人机等各类低空航空器需求,开展起降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省级团体标准《低空起降场(点)布设指南》首次构建低空起降场(点)“四级分类体系”,明确布设原则、方法及流程,精准适配不同低空应用场景需求。
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的关键制度设计
条例明确同步建设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与低空数字底座,实现实景三维、低空空域等数据的统一汇聚。这一制度设计为低空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提供了法规保障,标志着苏州低空经济从政策驱动向法治保障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