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要填报数据生产总量、数据存储总空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入三大指标;中央企业要填报产品数据情况和企业数据情况两大部分;数据交易机构要按20个行业分类填报交易总额——国家数据局《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将调查对象划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重点行业协会商会三大板块,共计12张调查表,首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数据资源的统一统计口径和核算框架。
公共数据调查——五张表覆盖政府与科研机构
省级政府公共数据资源调查表
公共2表是省级政府汇总区域内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共数据资源情况的综合调查表,涵盖五大类27项指标。数据生产方面包括数据生产总量、设备设施采集数据总量、系统/软件生成数据总量。数据存储方面包括数据存储总空间、数据存储总量、原始/衍生/标注数据存储总量、结构化/图片/视频/物联感知数据存储总量、云存储/公有云存储总量、冷数据占比。数据流通方面包括公共数据开放总量及数据集总数、申请共享的数据集数量、通过可信数据空间流通的数据总量、购买数据总量及费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总量及收入、签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的运营机构总数等。数据应用方面包括公共数据服务产品数量、数据技术/软件系统/AI技术投入、高质量数据集数量/体量/调用次数、应用大模型数量及Token消耗量。基础设施方面包括数场、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数联网、隐私保护计算中心、数据元件设施数量,以及算力规模。
科研机构与科学数据中心调查
公共3表针对科研机构,增加了大科学装置数据生产总量、数据边缘设备存储总量、数据终端设备存储总量、自建算力规模等指标。公共4表针对20家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增加了项目汇交数据存储总量、跨境开放数据总量、平均每日接收/分发数据总量、接入国外高质量数据集数量、数据产品/服务数量、支撑科研项目数量、服务国家和地区数量、服务行业数量、服务企业数量、为大模型提供的数据总量。公共5表由公安部组织填报,采集全国及各地区已备案网络系统总数、处理重要/核心数据的网络系统数量、数据安全相关案件数量。
企业数据调查——七张表对应七类主体
中央企业与数据集团
企业2表是中央企业专用表,涵盖产品数据情况和企业数据情况两大部分,共十大类指标。产品数据包括全国销售量(31省细分)、全国保有量、满负荷运行日均产生数据总量、年均运行时长、存储空间及利用率、使用年限、联网功能比例、远程运维服务比例。企业数据包括数据生产、存储、开发、流通、应用五大板块。企业3表针对数据集团,增加了公共数据高质量数据集数量及体量、合作伙伴数量、开发者数量、AI技术研发者数量、数据产品/服务覆盖行业数量及应用场景数量等生态指标。
交易机构与技术企业
企业4表按20个行业分类填报交易总额、交易次数、挂牌/实现交易的数据集数量、高质量数据集交易体量/金额/次数、省内/省外购买方/供给方数量。企业5表增加了接入国外高质量数据集数量、开发者数量及日活跃数量、AI技术研发者数量、实现交易的SaaS数据产品/服务数量、AI产品/服务数量及平均用户数/使用次数/收入。
应用企业与可信数据空间
企业6表增加了产品数据情况(全国销售量、31省细分、全国保有量、日均产生数据总量、年均运行时长、存储空间及利用率、使用年限、联网功能比例、远程运维服务比例),以及与同行业企业或链主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数据资源互换量。企业7表全部指标基于可信数据空间维度填报,包括建设投入及收入规模、注册用户数量及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第三方服务机构数量、日活跃用户数量、服务区域及行业数量、AI产品数量、SaaS数据产品/服务数量、数据产品/服务使用频率及收入。
行业数据调查——重点行业协会商会
行业1表由39家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填报行业重点产品数据资源,包括产品全国销售量(31省细分)、全国保有量、满负荷运行日均产生数据总量、年均运行时长、存储空间及利用率、使用年限、联网功能比例、远程运维服务比例。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