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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调解市场化收费

按争议标的阶梯计费、计时收费、普惠性收费——2025年上海商事调解的收费制度在《商事调解条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原则下,形成了多元并行的市场化探索。同济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报告显示,超六成市场主体经解释后可接受专业收费,“调仲衔接”的成本激励机制正在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

收费制度的法律框架——非营利性质下的市场化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允许收费并原则性规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将具体费率与计价方式留给市场探索。这一立法选择既承认了商事调解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也为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专业服务预留了空间。同时,条例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的非营利性质——收费旨在覆盖合理成本并激励优质服务,而非追求营利性。

2025年多元收费模式的涌现,正是市场为调解专业价值寻找合理定价的积极尝试。课题组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六成受访者反馈当事人“普遍接受”(22.73%)或“经解释后通常可以接受”(43.28%)机构与调解员的专业收费,仅有9.49%的受访者表示当事人存在“明显抵触”心理。

三大计费模式——阶梯计费、计时收费与普惠性收费

上海商事调解组织在实践中形成了三大互补的计费模式。按争议标的阶梯计费应用最广——根据案件争议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兼顾了机构运营成本与当事人付费能力,适合金额可量化的常规商事纠纷。计时收费模式在复杂或标的难以量化的案件中日益普及——按调解员投入的工作时间计费,更贴近专业服务的本质,适合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或需要多次会谈的疑难案件。

普惠性收费针对法院委托案件或小微企业纠纷,体现市场化中的公益考量。部分组织对法院委派案件适用较低的收费区间,对小额纠纷或小微企业案件适用减收或免收政策,确保商事调解服务的可及性。

收费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基础启动费(案件登记/申请费)——案件受理阶段收取,覆盖立案与初步审查成本;机构运行成本(管理费)——覆盖案件流转、秘书服务与合规管理等运营成本;调解员报酬——根据调解员投入的时间与专业价值确定,体现对专业服务的尊重。

“调仲衔接”成本激励机制——20%收费与50%退费

上海仲裁委员会修订的收费规则提供了量化的成本激励,成为推动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确认”路径的经济杠杆。申请仲裁前经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仲裁确认的,按规定比例的20%收取仲裁费——大幅降低了当事人获得仲裁确认效力的门槛。

案件受理后至开庭前经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可退回50%预缴仲裁费——为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经济激励,使其在庭前阶段更愿意尝试调解。这种机制通过明确的规则引导,将“调解+仲裁确认”从抽象的制度设计转化为具有现实吸引力的解纷路径选择。

收费争议与未来完善方向

尽管收费制度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面临需要持续探索的问题。如何平衡机构运营成本、调解员专业回报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如何在非营利框架下设计更精细的差异化方案?

未来的收费创新应在非营利框架下,更精细地设计差异化方案——如按纠纷类型阶梯计费、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制定专属费率、探索与商事调解价值创造相关的交易辅助性服务收费等——以实现公益目标、服务效能与机构持续运营间的有机统一。

市场化收费是商事调解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2025年上海在“非营利框架下的市场化探索”中迈出了实质性步伐——阶梯计费、计时收费、普惠性收费三大模式并行,“调仲衔接”成本激励机制提供了量化经济激励。当收费从“争议焦点”变为“可预期的制度安排”,商事调解的专业价值正在获得市场的正确定价。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同济大学:2025年上海商事调解发展年度报告(中英文版)(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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