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制造业占欧盟GDP比重从14.3%提升至20%;公共采购中至少25%的钢材须为低碳产品;纯电动汽车整车组装须在欧盟境内完成、动力电池至少3个关键部件为“欧盟原产”——2026年3月提交审议的《工业加速器法案》,正以立法手段将欧盟的“再工业化”战略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框架。这不仅是产业政策的调整,更是一场从“绿色规则约束”到“安全优先、本土制造优先”的范式转换。
法案的战略目标与覆盖范围
2026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将《工业加速器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提交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审议。法案提出的核心量化目标是:到2035年,制造业占欧盟GDP的比重由2024年的14.3%提高到20%。这一目标本身即传递了清晰信号——欧盟正在以立法手段推动“再工业化”,将制造业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作为核心政策指针。
法案覆盖欧盟认定的新兴战略产业领域,主要包括三大板块:高耗能行业(钢铁、水泥、铝业及化工行业等基础原材料行业)、净零排放技术产业(光伏、风电、电池、热泵、氢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技术领域)以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法案要求欧盟成员国简化投资流程,统一监管标准,提供配套支持,并把“Made in EU”(欧盟原产)和低碳要求嵌入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
法案同时推出“工业制造加速区”制度——生效后12个月内,各成员国须设立至少1个工业制造加速区,优先在现有工业区和棕地布局,配套能源、基础设施、融资和供应链协同条件,以园区化方式降低项目落地成本,强化产业链集聚效应。
三大核心制度模块详解
审批提速——“一项目、一申请”
法案要求成员国建立国家级数字化单一许可入口和统一协调机制,对工业制造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申请”制度。主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45天内须确认受理或提出补件要求。这一制度设计的直接目的是压缩制造项目审批周期,降低投资行政成本,为欧洲本土制造项目的快速落地扫清制度障碍。
公共采购“欧盟原产”与低碳要求
这是法案最核心的制度设计。具体要求包括三大类。在民用建筑、基础设施和机动车辆领域,要求至少25%的钢材为低碳产品;至少5%的混凝土和砂浆(含生产原料)为低碳且欧盟原产;至少25%的铝材为低碳且欧盟原产。
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领域,要求整车组装环节在欧盟境内;欧盟原产非电池部件的出厂价格占比不低于70%;动力电池至少3个关键部件为欧盟原产(含电池电芯),三年后至少5个关键部件为欧盟原产(含电池电芯、正极活性材料和电池管理系统);欧盟原产的电动系统组件和电子系统出厂价格占比均不低于50%。
在净零工业领域,对电池储能系统、光伏逆变器、热泵、风电、核裂变、电解槽等设置了分阶段、分产品类型的“欧盟原产”组件要求。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生效1年后须原产自欧盟,且1兆瓦时以上项目须包含欧盟原产的电池管理系统;生效3年后须包含原产自欧盟的电池单元、电池管理系统和1个主要特定组件。
外资附条件准入——“6选4”门槛
法案对投资额超过1亿欧元、且投资方所在国家在全球相关产业制造产能占比超过40%的项目,要求满足以下6项条件中的4项:外资持股或控制权不超过49%;与欧盟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向欧盟主体进行知识产权许可和技术转移;每年在欧盟研发投入不低于目标营收的1%;至少50%员工为欧盟劳动者(强制性条件);30%的采购来自欧盟供应链,并公开供应链强化战略。这一制度设计的本质是把外部资本转化为欧盟本地产能、技术和就业。
法案的战略意图与成本代价
欧盟影响评估显示,相关要求将推高公共采购和下游产品成本:低碳钢铝要求预计使单辆乘用车价格增加约69.27欧元,欧洲制造电池要求预计使纯电乘用车价格增加约630欧元,建筑成本预计上升约0.45%。这表明欧盟愿意以短期成本上升为代价,推动市场竞争从低价供给转向低碳、合规、本地化和可追溯的综合竞争。
法案的制度指向清晰可辨:欧盟正在以需求侧规则为杠杆,将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等战略行业的需求、投资与产能系统性锚定在欧盟境内。虽然法案尚处于立法审议阶段,但已反映出欧盟从绿色规则约束转向安全优先、本土制造优先的管制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