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大可持续产量”仍是全球多数渔业管理组织的核心目标时,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已将“维护生态关系”和“防止不可逆转变化”写入公约原则。当传统渔业组织以捕捞国为主导时,CCAMLR的27个成员国中有近一半并不从事捕捞活动。这种独特的养护授权与成员结构,使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成为全球公海治理中一个独特的制度样本。然而,也正是这种独特性,使其在推动超大型海洋保护区时面临政治层面的结构性困境。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的制度基础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的法律框架以1980年《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CAMLR公约》)为核心。该公约于1982年生效,据此成立了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公约的诞生背景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南大洋捕鲸量急剧下降后,苏联和日本转而捕捞鲸鱼的主要食物南极磷虾(Euphausia superba),同时有鳍鱼类捕捞量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1977年第九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建议就海洋生物资源养护问题进行谈判,最终于1980年达成《CAMLR公约》。
《CAMLR公约》是《南极条约》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框架下的渔业制度存在关联。公约第三条、第四条第1款和第五条明确了《南极条约》的优先地位,要求非《南极条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尊重并遵守《南极条约》条款及框架下的决定。公约区域自海岸延伸至南极辐合带,将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纳入管理范围,这使其在南极条约体系的养护协定中独树一帜。
养护授权的独特性与三项核心原则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广泛定义
《CAMLR公约》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定义远比渔业资源广泛。公约第一条第2款规定,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指“南极辐合带以南海域的鱼类、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和包括鸟类在内的所有其他生物种类”。该定义几乎涵盖了除海洋哺乳动物以外所有依赖海洋生存的动物。在实践中,CCAMLR还将南极海狗等哺乳动物作为评估生态系统变化的指示物种之一。如此广泛的定义体现了CCAMLR对维持生态系统整体状况的高度关切。
三条养护原则
公约第二条针对公约区域内进行的任何捕捞及相关活动列出了三项养护原则:原则(a)要求防止任何被捕捞种群的数量低于能保证其稳定补充的水平,强调“可持续性”而非“最大化”或“最优化”;原则(b)要求维护被捕捞种群与从属及相关种群之间的生态关系,这通常被视为生态系统方法的早期体现——例如捕捞南极磷虾时需考虑依赖磷虾的鲸和企鹅的需求;原则(c)要求考虑到现有知识,防止在二三十年内南极海洋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或减少这种变化的风险,这被视为预防性方法的最早表述之一。
CCAMLR的成员结构与决策机制
非捕捞国家的积极参与
CCAMLR的成员组成具有独特性。区域渔业管理组织通常由在相关区域内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国家组成,但CCAMLR的许多成员并不在公约区域内开展渔业捕捞活动。1982年参加第一次年会的11个成员中,只有日本和苏联开展捕捞活动;2023-2024年度27个成员中,仅有14个通报了捕捞意向。非捕捞国家的参与增加了CCAMLR的透明度以及非渔业数据的可获得性,有助于科学建议的同行评审、决策参与和履约跟踪。
基于科学的决策程序与协商一致规则
CCAMLR建立了以科学委员会(SC-CCAMLR)为核心、强调“最佳可得科学”的决策体系。科学委员会由成员国科学家组成,负责审查提案的科学依据;CCAMLR由外交官组成,基于科学建议进行政治谈判。五个专门工作组——鱼类种群评估、生态系统监测与管理、附带死亡率、统计评估与模拟、声学调查——在年度会议闭会期间审查数据,为科学委员会的讨论做准备。SC-CCAMLR和CCAMLR均采用协商一致决策程序——指“没有明确的反对意见”——赋予每个成员实质上的否决权。
监测、管制与监督(MCS)体系
CCAMLR的监测、管制与监督体系是其规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MCS涉及信息和数据的生成、传输和处理,旨在为CCAMLR修订既有养护措施、制定新措施和处理不合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船旗国承担确保悬挂其旗帜的渔船遵守相关要求的主要责任,港口国和具备监督能力的国家也在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MCS体系的数据内容涵盖船位和时间(通过船舶监控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渔获报告(每批次渔获的时间、位置、数量、种类、捕捞方法),以及观察员报告和港口检查信息。该体系的设计旨在通过多来源数据交叉比对确保准确性。实质性养护措施与程序性养护措施的协同,构成了海洋保护区设立与执行的基础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