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兑法币需要申报,币币兑换需要申报,空投和质押收益需要申报——当CARF框架将加密资产的每一笔关键交易纳入全球税务信息交换网络,加密资产持有者和服务提供者面临的不再是“要不要合规”的选择,而是“如何合规”的实操问题。U&I GROUP这份白皮书,从申报范围、义务主体到交易类型,完整拆解了加密资产税务申报的制度框架。
加密资产税务申报的制度基础
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由OECD主导推出,获G20峰会背书,旨在填补全球数字资产税务信息监管的空白。截至2025年12月,全球已有48个主要税务管辖区承诺于2026年正式实施CARF,并计划在2027年开展首轮信息交换。
CARF的核心设计逻辑在于:通过明确申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RCASP)作为申报义务主体,将加密资产交易纳入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体系(AEOI)。RCASP需进行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客户身份与税务居民信息,收集并申报交易数据。各税务主管当局每年定期与交换伙伴批量交换该等资料。
CARF与CRS 2.0在行政框架上高度协同——共用登记平台、统一纪录保存要求、统一罚则体系、统一交换通道。香港咨询文件明确,RCASP与RFI可通过统一系统完成双轨申报。但需注意,CARF与CRS分别覆盖不同资产类型与交易形态,在系统对接和客户尽调方面仍需投入相应资源。
什么资产需要申报——CARF的适用范围
CARF对“加密资产”作广义界定:依赖加密保护的分布式分类账或类似技术以验证和确保交易安全的数码形式价值。
纳入监管的范围包括:加密货币(如比特币BTC、以太坊ETH等主流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稳定币(锚定法币或其他资产价值的加密资产)、以加密资产形式发行的衍生品、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的功能型代币、部分代币化金融资产(如代币化债券或基金份额,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落入CARF或CRS的适用范围),以及部分在交易平台上挂牌交易或具有投资/支付属性的NFT。
明确排除的资产包括:央行数字货币(CBDC)和特定电子货币产品——这两类将继续适用CRS框架。此外,主要用于封闭场景且通常不具备投资或支付功能的数字资产——如封闭式忠诚度积分、链上航空里程、不可兑换的游戏积分——也被明确排除。
谁需要申报——RCASP的界定与关联准则
申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RCASP)一般是指以业务形式为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供加密资产相关交易、兑换或转移的个人或实体。主体类型包括:中心化交易所、加密资产ATM经营者、加密资产经纪商/交易商/做市商、提供托管及交易撮合功能的部分钱包服务提供者,以及特定DeFi协议运营主体。
对于在实质上履行类似中心化交易所功能的去中心化协议,其运营主体可能需要关注CARF项下的申报义务。考虑到DeFi技术形态的多样性及相关规则仍在完善中,建议相关主体就具体情况寻求专业评估。
关联准则(Nexus Rule)方面,根据OECD CARF框架,RCASP与税务管辖区之间的申报关联通常会结合税务居民身份、注册/组织地、管理地或经营场所等因素综合判断。在避免重复申报的原则下,部分情形下可依据适用规则由特定关联法域承担主要申报义务,但仍需结合各司法管辖区本地要求进行判断。
需要申报什么——交易类型与信息颗粒度
根据CARF监管要求,RCASP对以下核心交易行为进行申报。法币兑换方面,相关加密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如BTC与USD之间的兑换)。币币兑换方面,一个或多个相关加密资产之间的兑换(如BTC与ETH之间的兑换)。资产转移方面,相关加密资产的转移(包括空投、质押收益或贷款)。
为平衡合规成本与监管有效性,针对零售支付场景设定了金额阈值——单笔超过50,000美元的交易需作为独立交易类型进行申报,为小额支付应用提供合规缓冲。
为确保监管可追溯性,申报时需完整提交以下关键信息:用户身份信息识别(KYC等)、具体交易金额与发生时间、涉及的加密资产具体类型、转入/转出方向及相关钱包地址信息(如适用)。
香港的CARF落地时间表与实操要点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税务局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咨询文件,咨询期已于2026年2月6日结束。香港CARF立法实施时间表为:2026年完成CARF立法(目标),2027年1月1日CARF框架生效、RCASP开始履行登记、尽职调查、纪录备存义务,2028年预计进行首次CARF信息交换。
拟议的强制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与香港有申报关联的RCASP在申报框架平台登记账户,即便年度无任何信息可申报也需提交零申报报表并说明理由。RCASP可委聘服务提供者履行登记、申报及尽职审查责任,但委托不代表自身可免除相关责任。违规处罚方面,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0,000港元);如涉及欺骗意图,最高可处第5级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3年。
针对同一笔收入可能被CARF和CRS两个机制同时覆盖的情形,咨询文件明确了两种处理原则:方式一(默认处理)为无论相关收入是否已在CARF下申报,申报财务机构仍需按CRS规定申报;方式二(可选处理)为若某项信息已在CARF下申报,则可选择不在CRS下重复申报,但此方式可能在系统对接、数据核对和合规校验上带来额外的技术挑战与不确定性。
加密资产的税务申报正在从“灰色地带”走向“制度明确”。对于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而言,理解CARF的规则边界、评估自身业务的申报义务、建立合规的技术和管理体系,是在透明化时代继续参与加密经济的必要前提。香港48个月的过渡期(从2024年咨询到2028年首次交换)为市场留出了合规准备的时间窗口——但时间正在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