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全面建立、603种药品纳入、新增85个国谈药同步入列——"双通道"正在成为国谈药品落地的核心补充通道。但艾昆纬报告也揭示出另一面:区域间保障效果不均衡、院-店系统衔接不足、定点药店药学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当越来越多创新药通过"双通道"走向患者,"通"的含金量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精细化程度。
双通道的全面覆盖与持续扩容
截至2025年底,全国31个省份已全面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药品目录覆盖范围持续扩容。福建调整后"双通道"管理药品总量达603种;江苏将2025年国家谈判新增的85个国谈药全部纳入;河北新增112种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及19种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上海、河北等地已实现2025批次新增商保创新药品同步纳入"双通道"管理。
"双通道"机制有效缓解了医院库存和指标约束压力,在政策要求"应进尽进"与医院现实管理之间发挥了重要缓冲作用。对于暂未进院的国谈药品,患者可通过定点药店获取,逐步打通国谈药品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区域不均——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体验差异大
尽管全国层面已实现政策全覆盖,但调研显示"双通道"供应环节仍面临多方面挑战。区域间政策执行和保障效果不均衡,部分地区"双通道"药品报销范围受限,仅覆盖特定医保人群,异地就医及部分参保人群在药店购药时仍面临报销困难。在异地就医场景中,"双通道"的保障效果明显打折扣,影响政策的实际惠及面。
院-店系统衔接不足是另一突出短板。电子处方流转、用药监测和责任划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医疗机构对处方外流后的用药安全、冷链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存在顾虑。部分定点药店在药学服务能力、质控标准和专业指导水平上与医院存在差距,高风险注射剂、生物制剂等品种难以通过"双通道"稳定供应。
制度设计的区域差异
各地在"双通道"管理的配套细则上呈现差异化特征。广东明确2026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包含460个协议期内国谈药品、12个竞价药品等五类药品。山西拟将68种新增药品纳入2026年"双通道"管理。山东将所有新增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及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同通用名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供药保障机制。甘肃明确"双通道"药品外购处方均须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流转。
这些差异化安排一方面体现了地方根据实际进行的探索,另一方面也表明全国统一的执行标准和质量管控体系尚待建立。不同省份之间、同一省份不同地市之间,"双通道"的实际保障水平存在落差。
政策建议——从"兜底补充"到"规范渠道"
报告建议省级医保部门依托现有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双通道"处方流转监测系统,加强对处方外配、药品调配、使用追溯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扩大双通道药品购药和异地购药报销政策的覆盖面,推动不同医保身份类型的患者享受同等报销待遇。
同时,强化双通道定点药店的准入与动态管理,对药店资质进行严格把关,定期考核其药学服务能力、药品储存条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议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同时完善定点药店准入与动态考核机制,确保双通道供应渠道安全、规范与可持续。
建议明确医疗机构与"双通道"药店在处方开具、药品调配、用药指导、不良反应监测等环节的责任划分,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处方互认、监管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制定跨省"双通道"药品支付衔接机制,探索解决异地就医患者在双通道定点药店的报销难题,推动"双通道"从"兜底补充"向"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常态化供应渠道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