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eVTOL航空器商业交付前必须跨越三重适航门槛,取证难度呈阶梯式递增。中伦的指南系统梳理了有人驾驶与无人驾驶eVTOL在适航管理、登记制度、运营管理上的差异,以及空域管理、无线电通信、数据合规等运营环节的法律要求。
适航管理——三重门槛与eVTOL的特殊性
民用航空产品在商业交付前需获得设计批准(TC)、生产批准(PC)及单机适航批准(AC)。设计批准取证难度最大、审查最复杂、耗时最长。eVTOL因技术构型与传统航空器不同,适航标准也不同于传统航空器,民航局通常采取“个案审定”模式。
2026年2月25日,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正常类动力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与《正常类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不载人)适航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有望改善此前CAAC针对eVTOL审定采取的一事一议原则。两份标准仅适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并限定在非载人场景,涵盖部分eVTOL、无人机等飞行器载体。
登记制度与运营管理
有人驾驶eVTOL涉及国籍登记与权利登记,无人驾驶eVTOL主要涉及实名登记。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进行国籍登记。
运营管理方面,有人驾驶eVTOL企业需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无人驾驶eVTOL企业需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OC)。2025年3月28日,亿航智能旗下公司获颁全国首批载人无人机OC,标志着低空飞行进入商业化载人阶段。
空域管理与运营合规风险
《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将空域划分为管制空域(A/B/C/D/E类)和非管制空域(G/W类)。低空飞行主要涉及D/E类管制空域和G/W类非管制空域。2026年3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明确北京全域为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均需申请,并禁止向在京单位和个人销售、运输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无线电通信方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使用、频率使用及无线电台设置进行规定。数据合规方面,无人机测绘需符合《测绘法》要求,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低空经济活动受《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约束。国家安全机关披露的案例中,某军事论坛发烧友利用无人机对新型军舰非法拍摄,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