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证券研报梳理了电改深化对虚拟电厂的政策驱动。2015年9号文启动新一轮电改,思路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目标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24年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2024年《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明确列为可参与辅助服务的经营主体,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扫清了制度障碍。
电改三阶段——从厂网分开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国内电改分三阶段:上世纪80年代允许多家办电,初步扭转电力短缺;2002年5号文启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2015年9号文启动新一轮电改,思路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最终目标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放开两头”是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程度,“管住中间”是在电网输配电环节强化政府管理。2024年10月15日,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利用跨省区通道可用输电能力开展日前、日内现货交易,能有效反映市场供需、形成能涨能跌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政策逐层推进——虚拟电厂从概念到经营主体
2021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2022年《“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最大负荷3%-5%;2023年《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明确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2024年5月《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将电力辅助服务定义为“由可调节资源提供的调峰、调频、备用、爬坡、黑启动等服务”,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火电、水电、储能、虚拟电厂等。从“参与系统调节”到“列为经营主体”,虚拟电厂的政策地位逐步从边缘走向中心。
省市先行——多地试点虚拟电厂交易规则
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各省市先行探索虚拟电厂参与市场的具体规则。浙江发布《虚拟电厂参与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虚拟电厂可参与调频、备用;湖南发布《虚拟电厂参与湖南电力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市场;华北、华中、华东、山东、甘肃均出台相关规则,将虚拟电厂纳入辅助服务市场。政策推动下,冀北虚拟电厂(2019年,16万千瓦)、南网虚拟电厂(2023年)、烟台数字化虚拟电厂(2023年,50万千瓦)等项目相继落地。电改的深化为虚拟电厂提供了从“政策补贴依赖”转向“市场化收益”的制度基础。
表格:
虚拟电厂政策关键节点| 时间 | 政策文件 | 核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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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引导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
| 2022.01 |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 2025年需求侧响应能力达最大负荷3%-5% |
| 2023.09 |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 明确虚拟电厂为新型经营主体 |
| 2024.05 |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 虚拟电厂可参与辅助服务 |
| 2024.10 | 省间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