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 48个成员国承诺2026年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RS 2.0将央行数字货币和特定电子货币纳入申报范围,香港分三阶段推进立法落地——全球税务透明化正从传统金融资产向加密资产延伸。U&I GROUP这份白皮书系统解读了CRS 2.0的核心升级内容、CARF国际法理基础及香港合规时间表,为金融机构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完整的合规指引。
CRS到CRS 2.0——制度演进与核心升级
共同申报准则(CRS)由OECD于2014年制定,旨在建立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国际标准。香港于2016年将CRS纳入《税务条例》实施,截至2025年申报税务管辖区已超120个。然而初代CRS在运行近十年后局限性逐渐显现:未涵盖加密资产等新兴领域,难以应对复杂国际税收安排,规则漏洞逐步暴露。
OECD于2023年批准CRS修订方案,2025年形成核定范本。修订涵盖两大板块:CRS实体规则升级——范围扩展至央行数字货币及特定电子货币产品;规则收紧要求申报所有税务居民身份;穿透强化要求识别被动非金融实体控制人;内容深化细化账户属性与尽调状态。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作为独立申报机制推出,与CRS并行覆盖传统金融资产与加密资产。
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的制度设计
CARF由OECD主导推出,获G20峰会背书,截至2025年12月全球48个主要税务管辖区承诺2026年实施、2027年开展首轮信息交换。香港目标2028年开展首次加密资产信息交换。
CARF对“加密资产”作广义界定:依赖加密保护的分布式分类账或类似技术验证交易安全的数码形式价值。纳入范围包括加密货币、稳定币、衍生品、功能型代币、部分代币化金融资产及特定NFT。明确排除央行数字货币、特定电子货币产品及非金融用途资产。
申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RCASP)包括中心化交易所、加密资产ATM经营者、经纪商、交易商、做市商及提供托管和交易撮合功能的部分钱包服务提供者。需申报的核心交易行为:法币兑换、币币兑换、资产转移,零售支付设单笔超5万美元的独立申报门槛。
CRS 2.0核心升级——四个关键变化
定义扩展——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及特定电子货币产品纳入金融账户规则范围,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履行尽职调查、账户识别及信息申报义务。
穿透式监管——当账户持有人被认定为被动非金融实体时,金融机构需穿透股权结构、信托架构、合伙企业、基金产品,识别最终自然人控制人并申报相关信息。
全量身份申报——账户持有人需主动申报所有税务居民身份,“择一申报”时代终结。以“内地+香港”双重身份持有者为例,其香港银行账户信息将同时报送至内地与香港两地税务机关。
申报信息颗粒度升级——申报内容从“年末时点”静态余额扩展至覆盖“全年周期”动态监管,资产覆盖扩大、身份申报升级、穿透识别强化、尽职调查标准提高。
香港立法落地——分阶段时间表与合规要求
第一阶段(2026年):《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于2026年3月27日刊宪,目标6月底通过。所有申报财务机构需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强制登记;纪录备存期延长至六年;解散后董事个人追责;引入按账户数量计算罚款机制。
第二阶段(2027年):CARF独立框架立法,2027年开始执行尽调与数据收集,2028年首次加密资产信息交换。所有与香港有申报关联的RCASP需在CARF平台登记账户,即便无信息可申报仍需提交零申报报表。
第三阶段(2028年):CRS 2.0申报规则适用,包括双重居民身份全量申报、新型金融产品纳入范围、强化Passive NFE穿透识别。CARF与CRS共用统一登记平台、纪录保存要求、罚则体系和交换通道,实现双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