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电池储能设施平均利用率仅为9%,储能配置要求使太阳能项目成本提高10%、风电项目高达20%——储能“建而不用”的困境正在制约新能源与储能的协同增强回路。EEIST报告分析了储能政策的多重效应,并指出英国“收入上下限保障政策”支持长时储能的成功经验——电网容量增长近三倍,且实际收益始终高于下限,从未触发“收入底价”补贴支付,为中国储能政策优化提供了参考。
新能源与储能的协同增强回路
储能系统可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在供电安全方面,储能系统可提供额外发电能力,在系统压力事件中快速响应;在系统稳定方面,储能系统可提供调频服务;在不同时长储能方面,可吸收过剩新能源电力,减少风光弃电,并根据新能源电力批发价变化通过“低储高放”进行套利。
新能源的发展增加了电池储能套利机会,反之,电池储能的增加也提升了新能源发电的盈利空间。这种增强回路将极大推动电力系统向碳中和、低成本与安全性方向发展。储能系统与新能源之间存在正反馈循环:新能源装机增长→电价波动加大→储能套利机会增加→储能投资增长→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新能源装机进一步增长。
储能配置要求的“双刃剑”效应
中国自2017年实施的储能配置要求(后被136号文叫停)对上述增强回路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电池储能设施利用率极低——2023年平均利用率仅为9%,大量储能资产处于“建而不用”状态。另一方面,储能配置要求增加了新能源项目成本,太阳能项目成本提高了10%,风电项目则高达20%。
这种“双刃剑”效应反映了强制配储政策的固有矛盾:配置要求增加了新能源项目的成本负担,但缺乏市场信号引导储能设施有效运行,导致储能资产无法充分发挥其系统价值。成本由新能源企业独自承担,而非由电力系统所有用户共同分摊。
提升储能利用率的市场化改革路径
要提升电池储能利用率,应从三方面推进市场化改革。第一,加快现货市场建设,放宽现货电价上下限,扩大套利空间——电价波动越大,储能“低储高放”的盈利空间越大。第二,进一步完善竞争性辅助服务市场准入机制和参与标准,让储能系统能够通过提供调频等辅助服务获得收入。第三,将电池储能系统纳入容量补偿机制,认可储能系统为电力系统提供的容量价值。
此外,储能成本应由电力系统所有用户共同分摊,而非仅由新能源企业承担,从而更加真实地体现其系统价值。这种成本分摊方式有助于释放新能源与储能的协同增强回路,推动电力系统向更高效、更清洁的方向发展。
长时储能的政策需求与国际经验
长时储能将是构建全面脱碳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之一,且其在中短期也可用于平衡新能源电力盈余。目前长时储能技术种类多样,但所处发展阶段各异。由于其投资成本高、使用频率低,因此需要政策大力扶持,以推动初期部署来验证、展示和优化性能。
英国政府近期提出了“收入上下限保障政策”,通过减少收入不确定性来支持长时储能投资。此举借鉴了英国在促进电网互联投资方面的做法:在收入上下限政策的规制范围内,电网容量增长了近三倍,而且由于其实际收益始终高于下限,从未触发对“收入底价”的补贴支付。
对中国而言,在推进众多长时储能技术示范项目的同时,需落实有效的配套政策。在山东试点的包括专项容量补偿机制在内的一揽子政策,如果能在全国范围予以推广,则可能具有变革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