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提出了“一平台+N应用”的智能船舶架构,其中能效管理智能化是核心应用方向之一。2026年6月1日生效的《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作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规定了i-Ship(E)三大附加标志从图纸审查、产品认可、初次检验到建造后检验的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本文系统解读该指南的检验认证体系与关键技术规范。
图纸审查——智能能效管理的“设计关口”
需提交的图纸资料清单
申请i-Ship(Ex)附加标志的船舶,需提交能效在线监测电气系统图(含系统供电、输入输出信号线路),系统至少由船舶主电源供电;主要耗能设备燃料管系图,流量计安装位置需能分别计量各设备燃料消耗;轴功率监测设备布置图,应考虑船舶变形和局部振动对设备性能的影响,定子安装底座应焊接在强构件上(不允许焊接于船体外板);电子倾斜仪安装图,传感器单元应安装在水平面上、三轴坐标与船体坐标一致、与磁罗经设备保持最小安全距离;系统基本原理/功能及使用说明,含软件设计方法、计算功能和原理、数据结构、软件流程图,并对准确计算能力及精度控制进行说明。
审查要点与技术标准
审查要点包括:监测装置需提供校准计划,通常以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校准间隔期为准;电子倾斜仪安装后应根据船体图纸测量坐标参数并保存或记录(XYZ坐标系统定义见IEC 6162-1第8.3.72条款);系统功能需对准确计算能力及精度控制进行说明。
对于使用气体/低闪点燃料的船舶,需按附录4提交额外参数采集方案;电池动力船舶按附录6;惰性气体发生器按附录5。
产品认可——型式试验与软件评估
型式试验项目与样品选择
智能能效管理系统需进行型式认可,试验项目包括性能试验、船用环境试验和电磁兼容试验。试验样品应具有技术代表性,且能覆盖申请型式认可的产品范围。对于主要元器件(如计算机、显示器)来自不同制造方,可分别抽取样品进行型式试验。
性能试验需确认系统符合批准图纸和本指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应结合经CCS审批的产品技术文件制定,性能验证可借助环境仿真方式验证,测试方案应经验船师确认。
软件安全与网络安全要求
软件需依据CCS《船用软件安全及可靠性评估指南》按I类系统进行评估,并满足该标准要求。智能能效管理系统可参照CCS《船舶网络安全指南》第2章规定的SL0级网络安全要求执行。这意味着系统需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但无需达到更高安全等级。
初次检验——系泊试验与航行试验
系泊试验阶段的信号确认
系泊试验期间按批准的监测参数列表对设备输出信号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满足批准的能效在线监测电气系统图具体要求。形成记录表格由验船师签字确认并归档。所有外接信号确认完成后,在航行试验开始前确认信号通道是否良好,确认系统接收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航行试验阶段的功能验证
申请i-Ship(E)附加标志的船舶,按附录1《船舶能效在线智能监测功能检查表》验证:数据监测采集(9类设备参数);能效/能耗及排放指标计算(EEOI、单位距离燃料消耗、CII等);航行状态判断;能耗实时评估;能耗分布分析;超限提醒。
申请i-Ship(Es)附加标志的船舶,按附录2《航速优化功能验证表》验证:基于航次计划的航速优化(到港时间预报、燃料消耗率计算、燃料量估算);基于经济效益的航速优化(费用管理、航次效益评估)。
申请i-Ship(Et)附加标志的船舶,按附录3《基于最佳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功能验证表》验证:纵倾优化计算(10项含最优纵倾、首尾吃水、静水弯矩、稳性衡准等);输出验证(节能百分比、优化配载方案)。
建造后检验——年度、中间与特别检验
年度检验的六项核心检查
年度检验间隔期按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规定。检验目的:确认系统得到良好维护保养且符合功能要求。检验项目:确认系统无未经批准变更;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软件升级记录;检查故障和修理记录;对轴功率监测设备、流量计、风速风向仪、测深仪、计程仪、GPS、倾斜仪、机舱监测系统、舱柜液位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运行正常;查阅系统使用情况(采集的监测数据记录、自动生成的年度/季度/月度/航次报告、评估结论等);完成系统软件功能检查表(附录1-3);确认监测设备按已批准的校准计划进行校准。
中间检验与特别检验
中间检验间隔期按规范规定,检验项目同年度检验。特别检验间隔期按规范规定,检验项目同年度检验。这一分级检验体系确保了智能能效管理系统在船舶全生命周期内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