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登记,共计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标志着我国自愿碳市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国金证券认为,此次CCER的正式登记不仅为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了新的收益渠道,更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深远的制度意义。
CCER首批登记的基本情况
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完成登记,这是我国自愿碳市场建设取得的重要实质进展。此次获得登记的CCER共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由位于江苏、甘肃等地的海上并网风力发电和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产生。预计将在10年内年均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约35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参与企业提供可预期的碳资产收益。
首批CCER为何来自海上风电与光热发电
此次完成登记的CCER项目集中在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两个领域,反映了自愿碳市场对高额外性、高减排潜力的清洁能源技术的优先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光热发电项目位于甘肃,均为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清洁能源方向。这些项目本身已具备一定的经济性,CCER的额外收益将进一步提升其内部收益率,缩短投资回收期。国金证券预计,未来CCER的方法学将逐步扩展至更多领域,包括林业碳汇、甲烷回收利用等。
CCER重启对碳市场格局的影响
全国碳市场目前以碳排放配额(CEA)为主要交易品种,3月6日CEA报价为89.62元/吨。CCER作为配额的补充机制,允许控排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履约,有助于降低履约成本。948万吨的首批登记量虽相对有限,但打开了自愿减排项目通过碳市场获得收益的制度通道。随着CCER方法学的不断丰富和签发量的逐步扩大,自愿碳市场的流动性将明显提升,形成与强制碳市场互补的格局。
CCER带来的投资机会与产业链影响
CCER的正式运行对清洁能源产业链产生积极影响。首先,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运营商(如龙源电力、中国核电等)可直接受益于CCER的额外收入,提升项目回报率。其次,碳资产管理、碳咨询、碳核查等第三方服务市场将扩容。第三,CCER为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中小型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了新的收益模式,有助于拓宽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国金证券认为,CCER的持续推进是碳中和政策框架的重要完善,建议关注具有优质清洁能源资产储备的电力运营商。
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首批CCER登记情况| 指标 | 数据 |
|---|
| 登记时间 | 2025年3月6日 |
| 登记总量 | 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
| 年均减排量 | 约35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
| 减排周期 | 10年 |
| 项目类型 | 海上并网风力发电、并网光热发电 |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甘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