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会员充值 我的足迹 返回上一页
具身智能
情绪经济
商业航天
十五五
银发经济

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法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是IFRS 17准则下最具技术含量的领域。54家保险公司采用保费分配法、41家采用浮动收费法——选择背后反映的是业务模式、产品特征与管理层判断的差异。毕马威2025年度报告穿透分析了PAA下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会计政策(22家费用化vs中国险企递延化)、折现率确定方法的行业分化(63%采用自下而上法)、欧元折现率180个基点与美元折现率243个基点的极值差,以及非流动性溢价对收益率曲线最高210个基点的抬升效应。本文系统解析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的三大核心方法。

保费分配法——会计政策选择的行业分化

54家保险公司采用保费分配法。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处理上,22家将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未予递延(与2024年持平),而中国样本公司一致选择递延摊销处理。大多数综合型保险公司、银保类保险公司及非寿险公司选择对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进行递延处理,但存在混合方法——通常在寿险及健康险合同中将IACF费用化,而在其非寿险业务中对IACF进行递延。

在折现政策上,33家对已发生赔款负债进行折现处理(与2024年持平),19家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进行折现处理(2024年:15家)。大多数综合型保险公司、非寿险公司以及银保类保险公司对预计一年内支出的LIC相关履约现金流量进行了折现,但未对LRC进行折现。寿险及健康险公司均未对LIC进行折现,但对LRC的处理存在差异。

浮动收费法——适用条件与基础项目披露

41家保险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具有直接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采用浮动收费法。该特定条件包括:保险公司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8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其在评估VFA适用条件时对“相当大部分”的量化判定标准——当比例在50%到70%之间时,需判断是否满足“相当大部分”之条件。

在基础项目披露方面,30家保险公司按IFRS 17要求披露了基础项目的构成及其公允价值,另有2家仅披露了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但未披露其构成。20家保险公司披露其采用了风险缓释选择权,但中国险企尚未应用RMO。

折现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方法选择

63%的保险公司采用自下而上法确定折现率(中国样本公司普遍采用),以国债收益率或互换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基准。在采用自上而下法或混合法的12家保险公司中,10家对其参考的投资组合作出了详细说明。信用风险调整方面,8家明确披露收益率曲线的信用风险调整方式,5家披露使用内部信息进行信用风险调整,3家披露参考外部市场信息。

在欧元折现率方面,29家保险公司披露的30年期最高与最低利率相差180个基点,终极远期利率区间为3.20%-3.30%。在美元折现率方面,28家保险公司披露的20年期最高与最低利率相差243个基点,终极远期利率区间为3.40%-5.15%。非流动性溢价对欧元收益率曲线的最大影响出现在15年期(117个基点),对美元收益率曲线的最大影响出现在30年期(210个基点)。

保险合同负债披露的汇总层级

42家保险公司采用比报告主体层级更细化的汇总层级披露保险合同负债余额调节表。“计量模型”、“经营分部”和“合同组合”是应用最广泛的三大披露汇总层级,分别有16家、14家和11家保险公司采用。中国险企在披露层级的选用上较为统一,普遍以“计量模型”作为主要的汇总披露层级。8家保险公司将一般计量模型与浮动收费法的保险合同负债余额调节表分别披露。

在同一保险公司内,各项披露的汇总层级也有所不同。例如,保险合同负债余额调节表的披露层级不同于其他附注披露所使用的汇总层级。折现率最常见的细化层级是按币种披露,置信水平主要以报告主体层级披露,超半数保险公司采用低于报告主体的细化层级披露CSM释放。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毕马威:全球保险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概览——IFRS 17实时追踪(中国样本深度扩容)(46页)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