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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

阿联酋的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已获得OECD过渡性合格状态——这意味着在阿联酋运营的跨国企业集团,其阿联酋利润将不会被他国征税,同时其他辖区将承认阿联酋的补足税义务。自2025年1月1日起,年收入7.5亿欧元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在阿联酋需确保有效税率达到15%。这份指引详细解读了DMTT的适用范围、计算规则、安全港安排和征管要求,为在阿联酋投资的中国企业提供合规路线图。

阿联酋DMTT的立法框架

从OECD框架到国内立法的完整路径

阿联酋DMTT的立法路径遵循了从国际共识到国内落地的完整逻辑。2021年10月,包容性框架就双支柱方案达成共识。阿联酋内阁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2024年第142号内阁决议,决定对跨国企业集团征收补足税。2025年4月,财政部发布2025年第88号部长决定,正式采纳截至2025年1月由OECD发布的GloBE立法模板、注释和征管指南。

2026年6月22日,阿联酋进一步发布2026年第96号部长决定,正式采纳OECD 2026年合并注释和2026年行政指引,并明确废止第88号部长决定。该决定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财年。

OECD过渡性合格状态的意义

2025年8月,OECD将阿联酋DMTT列入“过渡性合格状态中央记录”。在合格状态下,阿联酋DMTT为跨国企业集团提供了确定性:其他辖区不会对阿联酋利润征收外国税,同时其他辖区将承认阿联酋的补足税义务。阿联酋DMTT还获得了OECD支柱二安全港资格,这意味着其他辖区无需为阿联酋范围内的实体进行补足税计算。

适用范围与排除实体

年收入7.5亿欧元的适用门槛

阿联酋DMTT适用于最终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年收入在受测财年之前的四个财年中至少有两个财年为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实体。若财年长于或短于12个月,收入门槛应按财年实际时长比例调整。

排除实体的具体范围

以下实体不适用DMTT:政府实体、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养老基金、作为最终母公司的投资基金、作为最终母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工具,以及由上述实体持有95%以上价值且专门为其利益持有资产或仅从事辅助性活动的实体。报告成员实体可以选择不将符合条件的实体作为排除实体,选择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税率与补足税计算

GloBE所得与经调整有效税额

成员实体的GloBE所得或亏损以财务会计净所得或亏损为基础,经16项主要调整后确认。经调整有效税额等于财务会计净所得或亏损中与该财年有效税额相关的应计当期税收费用,并按有效税额增加额、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调整等三项因素调整。递延所得税调整机制处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SBIE)

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包括工资排除额和有形资产排除额。工资排除率从2025年的9.6%逐年递减至2033年起5%;有形资产排除率从2025年的7.6%逐年递减至2033年起5%。合格员工指作为跨国企业集团成员的成员实体的雇员以及参与日常经营活动的独立承包商。合格有形资产是指位于阿联酋的有形固定资产、自然资源、承租人使用有形资产的权利等。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2026全球最低税规则国别实施指引-阿联酋(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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