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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补足税安全港规则

阿联酋DMTT立法中的安全港规则是跨国企业降低合规负担的关键工具。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允许符合条件的辖区补足税视为零;初始国际化豁免为在不超过六个辖区运营的跨国企业提供五年缓冲期;非重要成员实体可使用基于国别报告的简化计算。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安全港规则,是跨国企业在阿联酋实现高效合规的核心策略。

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

适用范围与时间窗口

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适用于2027年1月1日之前开始且在2028年7月1日之前结束的财年。该安全港依赖于合格国别报告数据,以此为基础按辖区计算跨国企业集团的收入和所得。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财年选择适用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的,需在该年度满足相应的任一测试条件。

三项测试的详细条件

微利测试:根据合格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辖区本财年总收入低于1,000万欧元,且税前利润(亏损)低于100万欧元。

简化有效税率测试:跨国企业集团在阿联酋的有效税率等于或高于过渡税率——2025年开始的财年为16%,2026年开始的财年为17%。简化有效税率为辖区的简化有效税额除以跨国企业集团合格国别报告中报告的税前利润(亏损)。

常规利润测试:根据合格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辖区的税前利润小于或等于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额。

初始国际化跨国企业豁免机制

适用条件与期限

处于国际活动初始阶段的跨国企业集团,可被排除在阿联酋补足税适用范围之外。适用条件包括:跨国企业集团在不超过六个管辖区拥有成员实体;位于参考辖区以外所有辖区的所有成员实体的有形资产净值总和不超过5,000万欧元。参考辖区是指在该跨国企业集团首次满足收入门槛的财年中,拥有最高有形资产总值的辖区。

限制条件与适用期限

该豁免机制自跨国企业集团首次落入阿联酋最低税法适用范围的财年开始计算,为期五年。适用的前提是:位于阿联酋的成员实体的所有权权益中,没有任何部分被位于另一辖区、且受合格IIR约束的母公司实体持有。报告成员实体需主动选择适用,并非自动适用。

非重要成员实体简化计算安全港

适用条件与三项测试

非重要成员实体指因规模或重要性未被逐行合并的实体,其合并财务报表须经过外部审计,若总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其财务账目须按可接受或授权财务会计准则编制。

简化计算安全港允许使用简化所得计算、简化收入计算或简化税款计算来确定是否满足以下任一测试:常规利润测试(GloBE所得≤SBIE)、微利测试(平均GloBE收入<1,000万欧元且平均GloBE所得<100万欧元或亏损)、简化有效税率测试(简化有效税率≥15%)。相关选择应在补足税报告表中予以明确。

不适用情形与信息报告要求

若出现以下情况,不可适用安全港规则:在阿联酋有效税率低于最低税率需缴纳补足税;联邦税务局通知应缴税实体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安全港资格的具体事实和情况;应缴税实体未能在6个月内证明不影响安全港资格。安全港和豁免机制均需由报告成员实体主动选择,并在补足税报告表中予以明确。
点击阅读报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2026全球最低税规则国别实施指引-阿联酋(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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