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动三轮车行业呈现出集中度较低的特点。目前,行业内企业按年产量划分成了五个梯队,其中第一梯队年产量在 30 万辆以上,仅有 8 家;第二梯队年产量 10-30 万辆,约10 家;第三梯队年产量 5-10 万辆,约 20 家;第四梯队年产量 3-5 万辆,约 30 家;而第五梯队年产量 3 万辆以下的企业数量最多,约有 200 家,行业内企业规模差异较大,且多数企业年产量较低,市场较为分散。根据测算,电三轮行业 CR8=18.3%,CR18 仅为 33.6%,进一步印证了我国电动三轮车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现状。低集中度意味着市场上没有少数几家企业占据绝对优势,众多企业共同参与竞争,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尚未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场态势。大量中小厂商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但它们在品牌影响力、技术研发、生产规模、渠道建设等方面相对薄弱。龙头企业可凭借自身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原本购买中小厂商产品的消费者。例如,消费者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往往更倾向于选择知名品牌,认为其质量和售后更有保障,龙头企业可通过品牌营销活动,强化品牌形象,加速市场份额向自身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