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口径。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虽然有统 计标准,但是并未发布各细分行业统计数据,每年仅公布国民经济 行业大类增加值数据,因此选择其中与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的七个大 类行业增加值来衡量其产业规模,主要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等七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其他服务业暂无增加值数据,未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外,其他行业都兼具生产和生活两种属性 (既服务企业,也服务消费者),目前尚无一个国家能够单独核算 该行业生产性服务的增加值。因此,在作国别比较时,统一选用宽 部分的规模),据此计算出来的不同行业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会大于 买际规模,其比重也略高于实际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