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情况 2024年,全国纳入排放源统计调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2942家(含餐厨垃圾 集中处理厂130家),运行费用为171.4亿元。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897.6吨,氨氮排 放量为837.6吨;焚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7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55.2吨, 颗粒物排放量为83.7吨。 5.2.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情况 集中处置厂490家、协同处置的企业307家,运行费用为529.5亿元。2024年各地区危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量为4928.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 2712.5万 吨,处置危险废物量为2056.1万吨,处置医疗废物量为 160.0 万吨。处置量中填埋量为 679.4万吨、焚烧量为841.3万吨。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86.3吨, 氨氮排放量为18.4吨;焚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86.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5722.2吨,颗粒物排放量为399.4吨。2024 年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