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市场运行费用。规模上的不匹配是指电网保障性收购的水电、核电、新能源等优发电源发电量,与仍然执行政府目录电价的居民、农业及公福机构等优购用户的用电需求不匹配;财务上的不匹配则是指优先发电是高成本电源,而优先用电是低价格用户的情况。由于优购用户不参与电力市场,无法分摊市场化交易产生的“不平衡资金”。从广东/山西/山东等电力市场规则文件中来看,不平衡资金暂时在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之间分摊。2月 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将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向下游疏导,市场化机组需要分摊的不平衡资金池有望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