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我国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主要采取双反的限制措施。2016 年 2月 18 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6 年 6 月原审初裁反补贴税率为17.06%-23.38%,8月原审初裁反倾销税率为20.87%-22.57%;2017 年 1 月原审终裁反倾销税率为 9%-22.57%,反补贴税率为 38.61%-65.46%。2017年 2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结果为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不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直到 2019年 2月 15 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并且在 2024 年的复审中得到肯定性终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