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5 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监管比例经历了多次调整。其上限由最初的 5%逐步调整至 30%,并在2015 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临时性地上调至 40%。2020 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引入了差异化的审慎监管方式,调整为根据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设定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上限。按照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共设八档比例,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 10%至 45%。2025 年 4 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简化分类档位为五档,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10%至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