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二批耗材带量采购谈判建立了“组套分组法”,不再将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区分质量层次,将医疗器械组件打包成套参与公平竞价。企业须接受单个组套内的所有组件入围价,才能参加本组套谈判产品的谈判议价,避免了以往耗材招采中出现的“主材降价辅材补”的变相提价问题。同时,三步降价包括耗材入围价-企业申报组套综合降幅-组件谈判议价三个环节,不符合任何一步相关要求的企业将不能参与该组套谈判议价。在确定入围企业及组套环节,则依据综合降幅和申报数量执行末位淘汰机制,不足三家申报全部入围,3~5 家淘汰综合降幅最小的 1 家企业,6~9 家淘汰综合降幅小的后 2 家企业,10 家以上,则淘汰综合降幅小的后 3 家企业。在中选规则的制度设计层面弥补了第一批的一部分漏洞,并且有更加严格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