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 制度于 2006 年创立,境内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需要向其各自的监管机构申请 QDII 资格,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 QDII 额度,获批后方可发行 QDII 产品。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截至 2024年 8 月末,共有 189 家资管机构获得 1,677.89 亿美元的 QDII 投资额度,其中 41家银行类机构获得额度 275.80亿美元,76家证券类机构获得额度921.70亿美元,48 家保险类机构获得额度 390.23 亿美元,24 家信托类机构获得额度 90.16 亿美元。从发展趋势上看,2020-2021 年期间整体额度大幅上升,2022 年后缓慢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