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內幕消息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四年全年業績公告補充公告.pdf
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內幕消息 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四年全年業績公告 補充公告 本公告乃由和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巿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延遲刊發二
2、零二三/二四年全年業績公告;(ii)刊發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年度業績公告;(iii)可能延遲寄發二零二三/二四年年報;(iv)董事會會議延遲;及(v)可能暫停買賣。除文義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四年年度業績公告 本公司謹此提供以下延遲刊發二零二三/二四年年度業績公告原因之額外資料。誠如該公告所披露,因本公司核數師仍未完成本公司年度業績的審計工作。故本公司預期年度業績公告將延遲發佈。2 本年度審計工作已至最後階段,惟近日收到核數師通知,其已經中止審計工作。其自二零二一年起擔任本公司核數師。通知聲稱原因為,由於本公司包括本
3、公司恢復交易前之二零二零、二零二一、二零二二/二三年度審計,及本年度審計費用(審計費用)僅少量支付,其認為未如期支付審計費用會在本年度出具年度業績及審計報告時產生獨立性問題,因此表示無法簽發年度業績及審計報告,並已中止進行中的審計工作。誠如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五個月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中所述,核數師對本公司之貿易應收帳款及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帳款科目(該科目)的可收回程度保留意見,原因之一為當時管理層未開展包括法律訴訟等在內的行動進行追討。該科目主要為本公司支付能源科技之貿易預付款及相關資金佔用費,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該科目未經審核之總金額約1.7億港元,本公司計提20%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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