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達集團:申請版本(第一次呈交).pdf
1、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申請版本Sundart Holdings Limited承達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英屬處女群島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閣 下 閱 覽 本 文
2、件,即表示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 文 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 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致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活動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於最終正式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不時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 文 件並不構成,亦不應被視為,
3、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 股章 程、發 售 通 函、通 告、通 函、小 冊 子 或 廣 告,或 招 股 章 程 或 文 件 的 節 錄 或 摘 要 文 本,亦非 邀 請或游說公眾人士提呈收購、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或游 說公 眾 人士提呈收購、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而本文件並不構成或載有公眾人士 訂立或提呈訂立協議以收購、出售、認購或包銷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 公 司或其任何聯屬人、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管轄權地透過刊 載本文件提呈發售任何證券或游說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
4、)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不應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且不會將本文件所述的證券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且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 文 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公 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重 要 提 示編纂 本文件為草擬本,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並可
5、予以變更。閱覽本文件所載資料時須一併細閱本文件封面 警告 一節。Sundart Holdings Limited承達集團有限公司(根據英屬處女群島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發售價:每股編纂不多於編纂及預期不少於編纂(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多繳股款於最終定價後可予退還),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面值:無編纂:編纂獨家保薦人國泰君安融資有限公司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6、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段所述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香港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有關 閣下須在投資股份前考慮的若干風險的討論,請參閱 風險因素 一節。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潛在投資者應細閱本文件所載的所有資料。預期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將於編纂協議釐定編纂。預期編纂為二零一五年編纂(編纂)或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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