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兽用疫苗行业普莱柯圆环新品及研发实力分析报告(30页).pdf
2021-05-11
文档编号:3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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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7 月,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得通知,规定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正式退出国家强制免疫,并探索调整完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允许养殖户自主采购疫苗、自主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即“先打后补”。现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只能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销售给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符合规定的养殖场,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这给“先打后补”政策推广带来不便。为适应全面推行“先打后补”的政策需求,农业部于 2019 年底发布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兽用生物制品经销机制进行优化,增加冷链运输和追溯
2、要求,保障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放开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后,养殖场(户)需要方便、及时地购买到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征求意见稿允许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将本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再区分强免与非强免)销售给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使用者,也可授权其经销商销售。 优化兽用生物制品经销机制。现行办法规定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不得销售给其他兽药经营企业,然而,此规定不利于养殖场(户)就近购买。因此,征求意见稿允许两级经营,一级经销商可向二级经销商销售兽用生物制品,一级经销商和二级经销商均可向养殖场(户)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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